代写新闻稿违法吗相关规定解析
1.本报刊发的新闻未经作者许可,不得向其提供下列报道:
A、在本报纸刊发的新闻经作者同意,即日起于2月10日前完成刊登。
本报刊发的新闻不得含有以下内容:
A、违反本法第九条第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;
A、标题内容与正文内容不符;
新闻事实发生在标题中;
C、新闻导语使用了过分突出或过度渲染的词语;
D、涉及未避免的政治敏感内容;
E、新闻主体中没有真实姓名、单位、个人、组织或著作;
F、新闻导语中没有与新闻事实直接相关的口语、字眼。
2.本版刊登的新闻属于正常刊登,其事项不得过渡到其他报刊、刊物或者特定行业的新闻。
3.本报采用新闻服务中所使用的标准格式,如:
A、新闻稿件、通讯稿、新闻特写、每日连续报道、专访、信息评论、新闻公报、专题报道、专刊、信息评论、新闻主题、某新闻事件、同行业研究等;
本版刊登的新闻,不得含有以下内容:
注:各地区都市报除本指南所刊登的新闻外,其他各报所刊登的新闻不接受记者独家采访外,对各类新闻的标题、正文、结尾等,应保证其统一规范,记者应经过审核、排版,以免造成题材、署名、附件、字体、署名与字数、字样等问题。
四、刊登新闻的原则
按照“五不能”原则,报送媒体的新闻作品也应遵循以下原则:
A、新闻性。应该是正能量,最忌讳“黄婆卖瓜,自卖自夸”。有的媒体反映,由于版面缺乏公信力,媒体一般不予以刊登。
时效性。新闻作品中的新闻事实的最好不能是反常现象和新近发生的。应该是新近发生的。
C、准确性。新闻作品中的新闻事实是准确的,而不是模糊的。新事实在不同时期、不同地区、不同媒体的实际情况有所不同,对同一事实的表述亦有不同侧重。
D、重要性。新闻报道的内容要符合“以人为中心”的原则。